生命中有很多人,是過客、是永久。

我們卻不能選擇誰要當過客、誰扮演永久。

有時候我真的很希望自己勇敢一點,

或許就不會是個過客。

但是這樣實在太天真,

畢竟這種事情不是我簽名蓋章就能定案。

又或許時間再走久一點,

我寄望的永久就自然的成了過客。

沒為什麼,我沒得選擇。《文完》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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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克里斯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